九、纳西族:远古历史的活化石
在中国古籍中,纳西族称“么些”、“摩沙夷”、“磨些蛮”、“摩梭”。与彝族一样,纳西族的祖先,亦是中国古代游牧民族氐羌,古羌人“子孙分别,各自为神”,是现今藏彝语族各民族的先民。纳西族是古代氐羌南迁的一支。早在公元三世纪,纳西族已开始进入奴隶社会发展时期。在唐代初年,“磨些”部落首领叶古年,在云南的丽江地区安营扎寨,他赶走了“洑繲蛮”,在从鹤庆到金沙江口以东的永胜、宁蒗、盐源、盐边等地区,建立许多“磨些”部落。然而,整个民族的生产力发展相对较缓,发展也不平衡。
纳西是一个崇拜自然、信仰多神的民族。其中东巴教是其主要信仰的宗教,然而其特点是无系统之教义、无宗教的统一教团、无教主,亦无寺庙,严格地说,它不是一种文化学、宗教学意义上的成熟的宗教。除此之外,入传的异族宗教如喇嘛教、佛教与道教等对纳西族亦有一定影响。纳西族聚居之域,属于青藏高原南端,位于云南省西北部,这里崇山峻岭、林木葱笼,丽江黑龙潭、永宁沪沽湖、中甸白水塘物产丰饶,水资源亦十分丰富。
这种社会历史与自然条件,深刻影响到纳西族建筑文化的建构。
(一)木楞房的淳朴古风
纳西族的原始建筑样式是木楞房。所谓木楞房,纯为木构,是令人称为井干式的木构建筑。井干者,原为水井之上的栏木也。古人自井栏受到启迪,仿井干形式,积木而构,它的主要特点,是房屋之墙非为砖土垒砌,而是以横木层叠相构而成。史籍记载,中原汉武帝时曾有“井干楼”,所谓“井干叠而百层”(张衡《西京赋》)也。所以纳西族的木楞房具有淳朴的古风古貌。迄今仍有一部分纳西族人住在这种木楞房里,说明这一建筑样式的顽强的生命力。
1.工的“自然丛林”
从用材上看,纳西族木楞房全以木材构筑,在材料外观与质感上可以取得悦目的效果。木材的自然纹路与发出的芬芳气味,无疑是令人愉快的。木楞房就地取材,在高原林区得以建造,是最经济实惠的。它的四周是葱郁、挺拔的云南松、云松、红杉之类,遍地都是中草药材,又有流水潺潺,山泉清冽,气候如春,土地肥美,木楞房置构于其间,作为一种大地之上的人工的“自然”,它与自然景观的统一,达到了很高的程度。木楞房取材于自然,又置身于这样的自然,在文化精神意义上,是对这一自然故乡的回归。它是人工的“自然丛林”。虽然这木构之作比较粗糙,全是大块的劈削,并无精雕细刻,其文化情调却显得古朴而颇具野性。这种山野文化淳朴得令人感动。据《云南民居》说,“木楞房的内墙体外用圆木层层相压,至角处十字交叉,再在木缝内外敷以泥浆而成,室内冬暖夏凉。屋面为用斧劈的木板(黄板、谷盼)错叠而盖,为防风雨,其上部用大小适当的石块紧压。黄板一年翻换,二、三年大换。屋面坡度比较平缓……木楞房是以木构架承重,中间屋架支承于木楞墙上,构造简单,结构严密,利于抗震,施工方便,是所谓一把斧一把锯的建筑”。所言者是也。
2.“生”、“死”之所
纳西族木楞房是人的居住环境,作为一个生活场所,是这一民族的文化习俗、生活方式等因素所决定的。原始摩梭人过着母系制生活,他们很重视血缘,在木楞房里住着一大家子,人数有的可多到二、三十人。他们生于斯、长于斯、老于斯,是名符其实的“生死”场,“生”、“死”之房。
永宁纳西族木楞房的正房进深很大,可达10余米。其内部居住秩序以火塘为中心。火塘两侧各设一根立柱,可称为成丁柱。男女少年长到十三岁(十三这个数字,在纳西族那里被认为是一个吉利而有关碍之数),就需在成丁柱下举行成丁礼。轮到少年十三岁的那年大年初一早晨,火塘里火焰熊熊,那是生命之“火”。此时祭师便在火塘下方为火神、家神、祖宗神供列祭品,女孩子站在右边的女柱下,男孩站在左边的男柱下,一脚踏着一袋粮食,一脚踩着猪膘,手中拿着银元(这是现代“摩登”做法,古代无银元时,拿的是其他值钱的东西),象征永远的饱食富足。母亲替女孩子穿上百褶裙,梳起掺牦牛尾巴的假辫子盘上头顶。舅舅替男孩子穿上裤子。从这时起,他们就算成人了。从这里我们可以看出几点:其一,成丁礼在火塘边进行,说明它是纳西族建筑火塘文化的一个重要构成;其二,十三岁是男女人生的关口,它经过举行成丁仪式,划出了少年与青年两个生命时代;其三,成丁柱男左女右,这是受了汉族方位文化观念——男左女右的影响。然而笔者以为纳西族之原始是重女轻男的,为母系制社会,故这男左女右,倒并不像汉族那样是重男轻女思想的反映;其四,正因如此,故这火塘边的成丁礼,是女甚于男的。母亲为一家之长,故女儿的成丁礼由母亲亲自主持,而儿子的成丁礼,倒是由舅舅来主持,他们都是严格意义上的祭师。那么父亲在哪里呢?父亲虽与儿子有血缘关系,其在家庭中的地位不及舅舅重要。从强调母亲的重要性来看,由于舅舅的血缘与母亲同源,对儿子来说更为亲近,他是母亲血缘亲系的代表。而父亲虽与儿子有血缘关系,却与母亲没有血缘关系,在一个“崇母”的火塘文化体系中,自然没有参与成丁礼的资格了。
纳西族木楞房里的这一场成丁礼,是人之生命与青春的颂歌,简朴、庄严、神圣而辉煌。
有生必有死。木楞房不仅是生命的摇篮,而且也是死亡的归宿。纳西族每家的木楞房,都毫不例外地设有一长间“暗房”(阴间),位于正堂之后,为停放死人之所,它是纳西族的“太平间”。人死了,木楞房里自然弥漫着悲凉的气氛,此时,死者就停放在“暗房”之中,可历时十余日甚至二十多天,待喇嘛、祭师卜定送葬日期才举行出殡仪式,此时亲友均前来奔丧,全村寨都来相助,神情戚戚矣。
(二)“人类远古历史的活化石”
纳西族历史悠久,建筑文化及其居住方式打上了许多古老的文化烙印,民族学家称纳西族的建筑文化是“人类远古历史的活化石”。
在纳西族,建房生火是“心脏”的永远跳动。
与其它一些少数民族一样,纳西族将建房、安置火塘看作是居住文化的头等大事。永宁纳西族支系摩梭人把火塘视为房子的“心脏”,他们在建造木楞房过程中,最重要的仪式,一是选址,二是根据选定的“吉壤”在刚落成的新房里立“锅庄石”与“生火”,有类于汉族建房的看风水、点穴。
据杨福泉、郑晓云《火塘文化录》云,纳西族住房建成后,须在正房(称作“一梅”)之右边砌下火塘(各故)、左边砌上火塘(爪窝),两个火塘(称为双火塘制)均以石板围砌,呈方形平面。火塘砌成后,由两个身穿盛装的姑娘各端一盆从狮子山干木女神洞中取来的“灵土”走进“一梅”,按新房主人指点,吟唱祝福歌,分别倒土入火塘,这是生命之土,犹如大地母亲的命脉。立刻,屋外海螺号长鸣,鞭炮爆响,另有两位少女各持以彩绸装饰的陶罐,在主妇带领之下走进水楞房,少女将陶罐放在上、下火塘边,由主妇亲手将用以煮食的陶罐放进火塘底部,一边口念祈吉之词,再在其上盖好石块。纳西族人认为陶罐是“火心”,如火塘不放陶罐,火苗就不会发光,家族断不会兴旺发达。陶罐内装有松枝、干牛屎、火镰、火石、鱼干、彩石、酥油、盐巴、茶叶以及稻麦、豆类、包谷、青稞、稗子、松子与葵花籽等,象征五谷丰登、六畜兴旺,人可长寿。而陶罐内外装饰的文化母题,又需与永宁纳西族创世史诗《干木女神传》中的内容相吻合。
安置好“火心”后,有木楞房主人手提火器神情严肃地走出主房(一梅),用发声火器对茫茫长天鸣放三响,随即,现时流行的风俗,是土雷、火枪、鞭炮声轰鸣(远古无此响器,以其它可以发声的器物发声),造成震天动地的神圣感觉,又在海螺号与锣鼓声里,由四位青年两人一对,挑着两块火塘锅庄石走进“一梅”,把它们分别安置于火塘边,肃立等候立锅庄石吉时的到来。吉时一到,房主人吹海螺三声,然后左手端一碗清水,右手持一根松枝,边歌边以枝蘸水,洒在锅庄石之上,接着,原先挑石之青年亦唱着古朴、苍凉而豪迈的歌谣,将锅庄石安放在火塘之上,一经安放,便永远不能更动,最后,全体高唱《立石歌》,整个仪式到此隆重地结束。在纳西族,火塘是建筑文化的光辉象征,是居住文化之生命的源泉。这种建筑文化仪式,虽然流传至今,有些细节已经近代化、现代化了,然而其神圣的文化意蕴,却没有迈出远古文化的古老氛围。
1.祭祀与禁忌
纳西族的摩梭村寨在文化观念上以母系氏族血缘为纽带,一个村寨居住着一个血缘家族,或是同一个家族的若干母系亲族。我们在沪沽湖畔的摩梭村寨中,仍能见到从远古流传下来的所谓“阿夏同居”、“阿夏异居”等母系氏族之婚姻与家庭文化遗存。(参见《沪沽湖摩梭民居初探》)
既然是一种古老的建筑文化遗存,便在这建筑环境中免不了要有古老的祭祀仪式。这祭祀是人对神灵的献媚。永宁纳西族每逢十月便举行祭祖仪式,称“十月祭锅庄”。祭祖何以以锅庄为对象?因为在他们的文化观念中,这普通的几块石头非同寻常,它们是祖宗的美好象征,这祭祀充满了血与火以及植物生命的壮丽意象。
祭祀之始,于院内设二、三张方桌,整齐陈列肉、鸡、酒、糍粑以及各类果品以供祖宗神“享用”。桌后以三排(每排四棵)凡十二棵青绿树枝插于地,每棵树枝旁放置一枚鸡蛋大小的石子,另插一棵剥皮、高约一米的白杨树枝在祭桌旁,以事先杀猪存下的鲜猪血染红白杨树枝,并以猪血涂遍每一枚石子,在十二棵树枝上也洒满猪血。这种祭祀的文化意象在于,以血染树、染石表示对祖先的血祭与崇敬,红色白杨树枝为祖宗神灵的回往设立了“路标”。祭祀时,全体血宗家庭成员均在场,由祭师主祭,家族一、二名男子陪祭(这已有点“现代”了,远古时应为女子陪祭),祭师每念一个祖先名字,则随手放一大块猪肋骨肉。祭毕,将其中三树与十二枚石子抛出庭院,把部分祭品丢到山坡上让鹰啄食,其余九树用石块压在正房屋脊中央,树枝尖一律朝北。纳西族来自北方,其祖为氐羌,这种祭祖方式,表达了令人深为感动的恋祖意识。随后,让所有祭祀者分食剩下的祭品。
纳西族原先信仰原始东巴教,自从藏传佛教喇嘛教入传,喇嘛教便有渐渐取代东巴教之势。规模大一点的摩梭村寨,往往建一座喇嘛寺,小型村寨则建“喇嘛堆”。这种宗教祭祀建筑设于村口,以白色卵石堆成锥形,简朴得有如坟丘,却是纳西族虔诚的祭祀对象,其卵石上刻有喇嘛教经文,终年香火不断。
有祭祀,必有禁忌。纳西族建筑文化中的禁忌亦颇繁褥,那是从远古流传下来的,有些细节已有嬗变。如:火塘一经建成,绝对禁止跨越,连手、脚无意中触动锅庄石都不能被允许。有的火塘发展到后来使用铁三脚架,人不能踢踏三脚架及其架上的灰烬。人进屋后,不许背向神位而坐,祭神时绝对肃静(诵经与祭器发声除外)。家人出远门,当日禁止扫地,也不能将水洒泼于火塘三脚架上。四川境域内的纳西族人喝茶时不能先喝第一口,必须先滴几滴在锅庄石上,表示以祖先为先。这是一些关于居住方式的禁忌。
就居室本身而言,也有不少禁忌。如三开间正房之屋面应一般高度,屋面参差必不吉利。如为四开间,则左侧一间应跌落,这是该族“左为下”空间观念的反映,恰与汉族相反。如为五开间,则左右两梢间同时跌落,否则不吉。在平面布置上,道路不能直冲大门而来,如果这种方向上的“冲击”因地形所限而不可避免,则应该在门上书以对联压邪,上联:泰山石敢当;下联:箭来石敢当;横批:弓开弦自断。显然,这种建筑文化的禁忌与“风水”解救观念深受汉族的影响。
纳西族的建筑文化,也受到邻近白族等建筑文化的濡染,其民居的“三坊一照壁”、“四合五天井”等,就是从白族建筑那里吸取而来的。现在纳西族所普遍采用的“蛮楼”这种建筑型式,是从藏族那里吸取、改造而成的。然而这些建筑样式又自有其自己的特点与禁忌。如它将白族的“四合五天井”改造为本民族的“四合同”。即这种建筑比白族的少了东北隅的一个小天井,为“四合四天井”式,称为“四合同”。那么,为什么独独少了东北方小天井呢?这是由于纳西族对东北方的方位禁忌。纳西族崇拜火,否则就不会如此痴狂地祭祀火塘。他们也崇拜水,多是伴水而居,枕水而筑。在丽江纳西族聚居之地,丽江古城实是一座水城。该城中有从黑龙潭流淌之玉泉水系,经玉龙桥变作三条支流,流贯古城,支流又分出无数条沟渠,流入街巷、阡陌、有的水系,甚至流入民居的庭院与厨房,实为纳西族建筑文化的奇观。这种建筑文化的亲水性,无疑有利于生活,而选择水系丰富的地域筑城、建屋,颇受中国传统风水观念的影响,对水源的亲近,实际上是对非水地域的禁忌。在建筑装饰上,纳西族民居的一个最显著的特点,就是山墙封火板正中的“悬鱼”装饰。这“悬鱼”饰原为汉族建筑的饰件。何以取名“悬鱼”?鱼者,水生动物也。悬于山墙处,以水压火也。中国建筑多为木构之建,最忌火,故饰以“悬鱼”,以为“防火”。纳西族民居的“悬鱼”,造型比汉族的要大得多,有长达80厘米者,非常醒目、美观。这在文化观念上,因禁忌火而在观念上起。防火”作用,与火塘之崇拜火构成对立互补的景观。
十、瑶族:“阴阳”建筑文化奇观
瑶族,中国少数民族之一,其文化传统、风俗习惯,语言文字以及宗教信仰与禁忌、文化艺术、服饰等都富于民族个性。主要由古代“长沙武陵蛮”的一部分发展而来。隋唐之世称为“莫瑶”,宋之后称“徭”,现通称为“瑶”。早在1957年,这一民族的人口已达74万,居住于广西、湖南、云南、贵州、广东五省区一个广大的区域,其居住方式具有大分散、小聚居的特点,世代以山地游耕为生,现在经济文化已大有发展。其建筑文化颇具民族特色。
(一)“阳宅”的山瑶风韵
瑶族的建筑文化源远流长,经历了一个漫长的历史发展时期,是与其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相适应的。
1.“依山结茅”与棚居、“半家居”、吊楼
瑶族自古为一游耕民族。在远志游猎时期,随时徙迁,自然居无定所。他们的建筑很早就有了,然而初起时自必十分原朴、简陋。直至宋代,朱辅《溪蛮丛笑》还曾经这样指出,“山瑶穴居野处,虽有屋以庇风雨,不过是剪茅叉木而已,名‘打寮’”。可见在宋代,瑶人的居住文化依然并不发达。直至近代,瑶族仍大致保持着“依山结茅”的原始居住方式,有的甚至栖居于自然山洞之中。所谓“依山结茅”,即以山体、山岩为屏障,主要以茅草、丛木为材,筑为茅庐,以栖其身。这是一种半巢居、半洞居的居住文化方式。(参见黄钰等《瑶族》)
五十年代之后,瑶族建筑文化获得了历史性的发展生机,短短数十年,已经历了从“依山结茅”,到土木结构、砖瓦构筑的发展阶段。而此前,居住于深山老林中的瑶民居所,是一种棚居样式,即以杉木条为柱梁,以成排的小杂木或竹片为壁障,以荆条结编为门(名副其实的“柴扉”),其上覆以人字形两坡顶,屋顶多以茅草或杉木皮为材,非常朴素。另有一种所谓“半居家”的居住样式,实际是半为人工构筑的地穴、半为人工建造的木构相接而成。瑶民先在山坡上挖掘一个山洞(在山坡挖掘地穴施工比较容易),大约宽为丈余,深可六尺,然后于洞口之前筑出一方平地,接造另一半居室,往往以杉木为构,无论屋架、屋盖、墙体均为木作。在形制上,这倒有点类似石窟及其窟前连构的那种建筑样式。另有一种瑶居,便是苗族那样的“半边楼”,在瑶族民间称为吊楼。顾名思义,这好像是一种“吊”在山坡上的楼居,即楼居之半(甚至仅为一小半)建于将坡地整理平整的基地上,另一半(甚至一大半)悬挑于坡外,依山之坡度不同,用长短、粗细不一的杉木在下方支撑楼体,造成一种凌然突出于坡前的建筑景观。
瑶族民居不同于其它民族的地方,是建筑空间的功能一般十分明确,一般分居室、谷仓与柴寮三部分,而且往往不建于一处,全不嫌生活与生产的诸多不便。
居室一般为三间制,厅堂居中。而火塘是居室的重要内容,往往围绕火塘布置起居,活动空间。一般西南或南方之少数民族的民居中均设以火塘,一个火塘意味着有一个对偶婚姻家庭,所以不少民族民居中的火塘往往不止一个,可以是双火塘或多火塘制,一对青年男女成婚,便在民居内部增设一个火塘。然而瑶族及红河哈尼族,德昂族等的火塘文化可与其它少数民族有别,即整座民居内只设一个火塘,成为一个可以容纳多对婚姻成员的大家庭。子女成婚后不分家另立火塘,因为瑶族有一个家庭文化观念,即父母在世时即使子女成婚者再多,也不分家。父母健全而后辈想要另立火塘过小日子,这是大逆不道。只有在父母去世后,才在长子、长媳主持下平分家产,允许另立火塘。
谷仓为储粮之所,空间比较封闭,多以木板密封成碉房之状,内储瑶族人的主粮玉米与稻谷等。有趣的是,瑶族谷仓一般设于居室之外,或村寨之旁,甚至远筑于离村寨二、三十里的山野僻处,给日常取用带来不便。瑶人宁可这样做,也许是出于储粮安全之需要。
柴寮也建于瑶寨之外,以茅草建造又储存柴草,这是颇为别致的,构造自然简朴。为储柴草,竟然另建柴寮,可见瑶人对炊烧材料、用火能源的重视。
2.立房风俗
综观瑶族建筑,在山地者风格独特,有些山寨较大,满山遍野,鳞次栉比,因地形所限,朝向并不一致。平地瑶居“汉化”倾向相对明显。不另建谷仓、柴寮,有类于汉族民居,居室前后分设厨房、洗澡间、磨房及畜栏等,居住质量较高。
对瑶族家庭来说,建屋造房是一件大事。因为重要,就显得隆重而神圣。由于受到汉族建筑“风水”观念影响,瑶族建筑也非常重视所谓“风水”,不过已具有瑶人自己民族观念意义上的再诠释。如关于瑶居大门的安设,就十分讲究,且与房主人的所谓“命相”对应起来,表现出愚昧与迷信。所谓金命大门朝北,木命大门朝南,水命者大门西向或北向,火命者东向或南向,土命则朝西或朝南。为什么一定要如此?这是信仰,信仰本身只执著于让人服从、遵照,经不起理性分析,也没有道理可讲。瑶民建房总有亲戚与乡民的协助,表现出淳朴的民风。在广西龙胜、临桂等瑶民聚居之处,一家建房几乎成为全村寨的集体行为,大家送来许多祭品,又出大力帮忙建造。上梁之时,其梁木必染以红色,由房主人亲家赠送,并亲自抬到工地上。鞭炮轰鸣,并朗诵《上梁吉庆词》,其词第一句云,“一步高,一步低,鲁班请我上云梯”。汉族建房上梁颇为隆重,必选吉日然后进行,也有吉词云,“立柱恰逢黄道日,上梁巧遇紫微星”。瑶族立房风俗之庄严神圣,当不在汉人之下。
(二)“阴宅”的宗教色彩
凡建筑文化无非“事生”、“事死”两大部分内容。从所谓建筑风水学看,“事生”者,阳宅也;“事死”者,阴宅也。阳宅是建筑文化的普遍形式,阴宅是阳宅的继续与变形。
瑶族建筑自然重视所谓“阳宅”的建设,因为现实的居住问题是人之生活、生产的重要内容。而他们也关注“阴宅”的建造,最终目的都是为了使人活得更好。
无论“阳宅”、“阴宅”文化,都渗透着一定的宗教观念。由于“阴宅”直接与死相联系,瑶族建筑文化的这一部分尤其体现出宗教观念的深刻影响。
1.原始瑶人信仰多神
“万物有灵”的原始宗教观念,长期统治着瑶人的头脑,在他们生活的这个世界上,人们发现瑶人心目中的神多如牛毛。从大处看,所谓山神、水神、风神、雨神之类统管着整个宇宙;从小处看,寨神、家神、灶神、祖宗神等亦“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瑶人生活的艰难与不自由,便是相信人的心理与行为处处深受神灵的支配,须看神灵的“脸色”行事,并且于神之外,还相信有鬼作祟。于是便生出许多宗教禁忌,或依凭善神的力量,通过人的虔诚与活动,试图改变人自身的命运。有所称“师公”者能“通”神性,“打斋”成了瑶族民间敬神、驱鬼的宗教仪式。在“师公”主持下,全寨“打斋”、杀猪以祭,“作法”为保平安。或遇一家死、病频繁,便在家中供神、室外献鬼。或逢瘟疫殃及全寨,更是兴师动众地对寨神、祖族之神等进行献祭,其主要祭品常常是一头猪,因为猪在瑶族人心目中是具有魔力的。瑶族同时以“盘瓠”为“始祖”,“盘瓠”者,盘古也,“还盘王愿”因而成为瑶族的重要宗教活动。这一切,都成为瑶族“阴宅”文化的一种文化背景与文化氛围。
2.选择墓地的巫术活动
在中原建筑文化体系中,对所谓“阳基”与“阴基”的选择是十分重视的。比如前面讲过的明代帝王朱棣墓地的选择就是例证。
瑶族选择墓地有所谓鸡蛋法。据《瑶族》一书记载,这是一种带有原始宗教观念的巫术活动。在广西巴马县可以见到这种风俗。其法之一,由人拿着鸡蛋登上高坡,然后让鸡蛋沿坡下滚,蛋滚落于何处被碰碎,这里便是选定的墓地的中心。若鸡蛋一次未能滚破,则另择山坡再一次进行滚坡仪式,直至蛋破址定。其法之二,在任意选择的地方埋半截筷子,设法于筷子顶端立一鸡蛋,蛋上放一轻柔之茅草,看茅草随风飘动所指示的方向,循这方向找墓地,以鸡蛋去碰筷子,如果鸡蛋在此地被碰破,这里便是吉利的“阴基”。其法之三,有的墓地初选之后,死者入葬之中心位置难以选定,于是便有“师公”这“阴阳人”出来抛鸡蛋,随手抛出,鸡蛋摔破之处,即为“吉壤”也。
那么,这种有趣的鸡蛋墓地之法,在建筑文化学意义上,究竟有什么观念上的“依据”呢?
笔者以为,其一,在瑶族民间的献祭之祭品中,除了猪,通常还有鸡。所以,鸡在人们的心目中,也必然是神圣的。选择墓地以鸡蛋为“信物”,为的是、而且也认为只有鸡蛋,才能体现这巫术活动的神圣与“灵验”。其二,无论滚鸡蛋、还是碰鸡蛋、抛鸡蛋,均以蛋之破碎为神秘意象,蛋破是生命的结束,正与选择墓地以葬的“死亡”主题相重合,鸡蛋是易碎之物,选择鸡蛋为巫术操作的材料,有利于人们所希望的巫术活动的成功。这巫术是人们在犹豫不决时进行的,当瑶人一时无法选定墓址时,他们宁可将这建筑文化中关于“死”的难题,交给一枚鸡蛋去安排与解决,实在耐人寻味。
3.岩洞葬的由来
岩洞葬是瑶族葬制的一种文化模式。发源较早,《隋书》已有记载。直到四十年代末,广西南丹、贵州荔波县的“白裤瑶”仍有“岩洞葬”俗。将死者入殓后放入固定之岩洞。这岩洞是自然形态的,不是人工构筑的建筑环境。然而,由于棺木的放入而改变这岩洞原先的自然形态,注入了建筑人文因素的文化氛围,在观念上,这岩洞有如墓穴。
瑶族原先盛行“天葬”。据说远古瑶人去世,便由亲属将尸体砍碎,撒于棉花地里,这在汉族心目中,是绝对“残忍”的。有兄妹二人见母牛产犊之痛苦而生悯母之心,故其母去世便首改“天葬”而创“岩洞葬”,以为母亲生我养我,万般艰辛,死后举为“天葬”而由亲属千刀万剐,当为不孝。
瑶族岩洞葬的诞生与流行决不会如这一古老传说这样简单。然而,这则传说却向我们传达了这样一个信息,即在瑶族所谓“阴宅”文化的历史演变中,一定受到了汉族丧葬文化观念与墓陵文化的深刻影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