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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回族:清真寺文化的伊期兰风味

 

回族建筑文化的特点,因这一民族散布于全国各地而一般未能在民居上鲜明地表现出来。只是由于伊斯兰教的强烈影响,才历史地造就了别树一帜的清真寺文化。

(一)伊斯兰文化背景

在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中,回族以其鲜明的文化特点而与众不同。这些特点可以大致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第一,回族是我国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之一,仅按1982年的人口统计看,其人口就约为722万,这在我国五十多个少数民族中名列前茅。第二,回族是我国一个典型的“大分散小聚居”的少数民族。全国各省区市几乎都有回族,这种分布上的广泛性是其它许多少数民族所不具备的。此外,分布区域中的小聚居格局在回族中也很常见。从目前掌握的材料看,回族虽然在全国各地有分布,但是更主要地是聚居在宁夏回族自治区、甘肃、青海、河南、河北、山东、云南及新疆等省区。第三,回族形成的历史并不久远,它也不是古代中国的土著民族,它甚至没有自己独立的语言和文字,而以汉语言文字作为其通用语文。第四,回民大多都程度不同地信奉伊斯兰教。上述这些特点可以从一个侧面说明:回族在我国少数民族历史文化发展中是有其非常独特之处的。当人们基于这种认识,以科学客观的态度来考察回族建筑文化时,人们会发现其建筑文化也是非常具有特殊性的。

1.一个饱满的文化之果

据《中国伊斯兰教建筑》(新疆人民出版社1985年版)载,回族建筑文化的发展历史,似乎不像其他许多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史那样在建筑文化这根枝干上同时或先后结出了两个或两个以上的果子,它好像只结出了一个果子。值得人们注意的是,它虽只是一个果子,但这个果子是十分饱满、硕大和诱人的。具体地说,由于历史的原因,在回民族建筑文化中民居建筑的发展十分模糊,缺少回族民族个性色彩。回民们营构和使用的民居建筑不管在建制格局、功能形观上,还是在风格特色上,都更多地受到与之毗邻共居的民族尤其是汉族的影响。有相当一部分民居建筑,基本上就是从汉民族或其它少数民族那里直接承袭或移借造制范型。相形之下,回族建筑文化中的宗教寺庙陵墓类建筑的发展却取得了非凡的成就,从而在宗教建筑文化中建立了自己独立的、具有浓郁的回回民族特色的发展体系。这种体系与信仰同一宗教的其它民族(如维吾尔族)所建立的宗教建筑文化发展体系是有区别的。

回族建筑文化上述发展格局的形成,有其历史、宗教、人口及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从各种史籍上看,回民族酝酿和形成的时间,当从唐高宗永徽二年(651)前后伊斯兰教正式传入中国开始。当时随着伊斯兰教的传入,有相当数量的阿拉伯、波斯的穆斯林商人陆续由海路来到中国,他们在广州、泉州、杭州、扬州及长安等商业较发达的城市定居下来。这些定居下来的外国穆斯林,由于远离故国,因而在传承和发展本国民间传统文化方面失去了原有的再生环境,而异族客邦的民间传统文化同时又以一种强大的气派,给这些由文化错位而导致心理失衡的外来移民设下了一个特殊的生存环境,这种环境迫使这些移民作出选择,要么保持本国文化传统而游离于客国异邦的现实生活之外,要么入乡随俗接受新文化的渲染,争做现实生活中的骄子。实际表明,人们不得不以自觉或不自觉的方式去作出后一种选择。于是新的文化传统包括建筑文化传统被这些外国移民们自然地接受了。当他们住惯了这新地方的民居房宅时,他们才发现也许这新地方的民居才更符合新地方的特点。从此他们在民居建设上,不再幻想去造设那种并不符合新地特点的本国民居,而开始积极移借新地民居的建筑范式。于是这些被称作蕃客的外国穆斯林移民,未经几世几代便很快以一个新的身份——回回先民的一支,在中国生活下来,并开始带上中国民族的色彩。

2.伊斯兰教的巨大凝聚力

需强调指出的是,伊斯兰教在回回民族形成过程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当阿拉伯、波斯商人带着他们的宝石、地毯等货物来中国做生意或定居时,他们也带来了自己的宗教——伊斯兰教。他们为了维持和光大这种宗教,一边在客居地营造了供信徒朝拜祈祷事奉安拉的清真寺及一些穆斯林陵墓,一边大力发展汉民族或其它的民族成员入教。由于笃信伊斯兰教,这些信徒们在生活等多方面成了有别于周围汉族等民族的人,于是一种强烈的寻求民族共同体的归属感在他们中间油然而生,这样也就给回回民族的出现设下了一个契机。似乎可以这样说,如果没有伊斯兰教,那些定居中国的阿拉伯及波斯穆斯林商人就可能会成为汉民族或其它民族中的一分子。同样,如果没有伊斯兰教,回族宗教建筑文化也是难以想象的。那么,同是作为一种文化现象,为什么伊斯兰教建筑传统能在回族先民那里保留并发展下来,而其故土民间的民居建筑传统就较难保留和发展下来呢?这其中最主要的原因在于,伊斯兰宗教文化现象与民间传统文化现象有本质的区别。首先,伊斯兰教是有着很强凝聚力的一种文化系统,它有完整严密的思想体系,有具体的教制仪规,也有专门的执教传教人员。这样,即便是伊斯兰教信徒成群结伙地迁居非伊斯兰教地区,伊斯兰教依然在精神心理及物质生活上对他们产生一种极大的影响和制约作用,况且在缺少民族归属感并一时得不到周围民族认可和接纳的情况下,伊斯兰教自然也成了一种十分重要的精神依托。而民间传统文化现象则不然,因为它起自民间,从根本上说,它是零散的、体系不清的,是缺少凝聚力的。它不可能像伊斯兰教那样在人的精神上产生一种强烈的支配作用。因而在离开本土再生环境的情况下,它是显得脆弱无力的。其次,伊斯兰教对穆斯林施加的一种感召他们同心事主的作用,也使伊斯兰教建筑得以凭借穆斯林集体的力量而保存下来。民间传统文化则与之相反,因为按故国民间传统过活还是按新地方式过活全属自由,不会像宗教那样受到旁人的监督。由于无组织,人们即便想像保留伊斯兰教建筑传统那样,保留故国民居建筑传统,其力量仍不过属于散兵游勇,作用显然是微不足道的。诸如此类的多种因素的存在,可能从根本上导致了回回先民原有的民居建筑传统及伊斯兰建筑传统的两个不同结局。

当然,在回回民族形成及伊斯兰教建筑文化在中国的发展进程中,从海路及陆路到中国的阿拉伯、波斯等西亚、中亚的穆斯林移民首当其冲地起到了重要作用。但是回回民族毕竟是由国内外多种民族成分在长期历史发展中形成的,所以回回民族的其他先民,在伊斯兰教建筑文化发展中的作用乃至在回民族形成中的作用是不言而喻的。由于伊斯兰教有较强的生命力与渗透力,它在传入中国后未经多长时间,就被传播渗透到中原内陆及西域等地,于是当地许多民族的成员陆续皈依了伊斯兰教,而他们中间的不少人也就从此成为了回回民族的其他先民。在这所有的先民中间,人们的原初种族、肤色、风俗、生活习惯等等虽然各不相同,但人们却有了共同的精神信仰——伊斯兰教。在这共同的信仰面前,人们忘记或忽略了种族、民族等一系列差异,从而在伊斯兰教的召唤下走到一起来了,于是回回民族共同体就渐渐形成了。这种情况的出现,实质上等于扩大了伊斯兰教建筑文化的社区发展范围。在十二世纪灭亡的西域喀喇汗王朝的伊斯兰教回鹘属民里,在十三世纪起蒙元统治下的信仰伊斯兰教的回鹘等民族里,其中有不少人迁居中原内陆或江南地区,在他们的影响下,有许多当地居民包括汉族和其他一些民族也皈依了伊斯兰教,这些所有信仰伊斯兰教的民族和迁居来的阿拉伯、波斯等穆斯林商人将本民族的文化传统带到了伊斯兰教中来。他们作为回族先民主体,既感受到了伊斯兰文化包括伊斯兰建筑文化强大的征服力,又体会到了他们各自民族的文化传统因缺乏共性而彼此面临的生存危机。于是求伊斯兰文化之同,存本民族文化之异,成了回回先民们发展回民族共同体建筑文化的一个自觉意识。这样就在精神和心理上,为伊斯兰教建筑在中国在回回民族中的留存和发展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但同时也为回族先民们的故有民俗民居建筑传统消失和溶入与其同处共居的汉族等民族的建筑传统中扫清了障碍。

(二)清真寺文化形象

伊斯兰教建筑文化,可以说是回族建筑文化的主体,它是伊斯兰教在回回民族中传播和发展的直接产物。

1.回族化、中国化的伊斯兰建筑

从我国现存的回民伊斯兰建筑看,它们主要经历了两大发展阶段:前一阶段是回民对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文化传统的直接移植和承借阶段,这实际上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发展的初潮时期。这一阶段的回族伊斯兰建筑在很大程度上保持了阿拉伯伊斯兰建筑的风格和色彩,如广州的怀圣寺、福建泉州的清净寺等可以说是这类建筑的代表作。后一阶段是回民对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文化传统的中土化改造与加工阶段,这恰恰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发展的中高潮时期。在这一阶段,回回民族虽然受到了来自域外的阿拉伯伊斯兰文化传统的强烈影响和熏陶,但更受到了汉民族及其它非伊斯兰教民族文化传统的强烈冲击和影响,从而使这一阶段出现的回族伊斯兰建筑,不管在建制格局、选料用材上,还是在内外装饰及风格作派上,都极大程度地反映了汉族等其它非伊斯兰教民族传统建筑的特色和风范,如北京牛街清真寺,成都鼓楼街清真寺及兰州桥门街清真寺等,可以说是这种回民伊斯兰建筑的代表作。这两个阶段的出现,以及这两个时期建筑风格差异的产生,是完全不可避免的。回族先民们各自故有的民俗民居建筑传统,在汉族等非伊斯兰民族建筑传统的剥蚀、消融及同化下渐渐消失了。在这种形势面前,要想使伊斯兰教建筑传统躲避开非伊斯兰建筑传统的冲击和影响,而保持纯净的原有风格,似乎是十分困难的。关于这一点,人们还可以从维吾尔族伊斯兰建筑文化的发展中得到一些启示。在中国,同是伊斯兰教民族的回族和维吾尔族,之所以在伊斯兰建筑文化发展的中后期,走上了两条不同的发展道路,建立了两个不同的中国伊斯兰建筑文化体系,其中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在于:维吾尔族生活的区域远离中原内地非伊斯兰教地区,这使得维吾尔族面对外来的阿拉伯伊斯兰建筑文化,可以随意地设置出一个独立、单纯而又一统的文化自足循环体系,这样,维吾尔族就可以从容地、自觉不自觉地在更大程度上保持伊斯兰教建筑传统的风格特色。与此相反,回族由于分布在全国各地,因而时时刻刻在接受着非伊斯兰教民族文化的耳濡目染,于是有意、无意地对阿拉伯伊斯兰建筑传统进行了一些自然的非伊斯兰化的加工和改造,从而形成了自己的独具一格的伊斯兰建筑文化体系。回族伊斯兰教建筑文化,从前一阶段的移借阿拉伯伊斯兰建筑文化传统,到后一阶段的实现对阿拉伯伊斯兰建筑传统的中土化改造,不是以跳跃突进的方式去完成的,其间经历了一个漫长缓进的过渡时期。

唐、宋、元时期是伊斯兰教初入中国并逐渐深入本土内陆的时期。这时,最先、最多出现伊斯兰教建筑的地方,主要是我国东南沿海一带的商业城市及口岸,而西北地区也开始陆续出现伊斯兰教建筑。唐宋时期,阿拉伯及波斯等地的伊斯兰教商人、客旅及传教士等大多通过海路来中国,由于西北陆路地区战乱频繁,海路几乎成了惟一理想的东渐之途。到了蒙元时期,随着成吉思汗及其子孙对欧亚大陆的征服和控制,从中亚西亚的大食等地穿越波斯,沿丝绸陆路进入西域,进而抵达中国西北及内陆中原地区,就成了穆斯林移民、商人及传教士的另一理想通途。顺应穆斯林民众日益增多的需要,伊斯兰教寺庙陵墓建筑也就大量涌现出来。从已掌握的材料看,这一时期的伊斯兰教建筑大多为砖石结构,其平面布局、外观造型及细部处理等,基本上是移借和仿效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的传统式样和风格,而受中国传统木制结构寺庙建筑的影响比较小。这一时期出现了诸如广州怀圣寺、福建泉州市清净寺及广州城外桂花岗的斡葛斯大师陵墓等一批典型的伊斯兰教建筑。这些建筑均带有非常浓重的阿拉伯伊斯兰建筑的风格色彩。可以想见,这一时期的伊斯兰教建筑之所以可以保留更多的阿拉伯伊斯兰教故有风格,很可能和穆斯林们直接聘请阿拉伯伊斯兰匠人来设计施工有关。而以后的伊斯兰教建筑之所以会在原有风格上发生嬗变,这除了与当地穆斯林长期受非伊斯兰传统文化影响有关外,还很可能与中国穆斯林大量增多,而当地又难以找到更多的外国穆斯林匠人有关。

元末及明清时期,是伊斯兰教在中国传播和发展的中高潮时期。由于元朝统治者对伊斯兰教采取提倡和怀柔的政策,大量从域外迁徙来的各民族穆斯林,同元政府签发的“探马赤军”之类的屯戍穆斯林人口逐渐分布到全国各地。这些回回先民们在大分布格局中组建了一个个小的聚居区与聚居点。于是为数不少的伊斯兰教建筑,在广州、泉州、上海、澉浦、温州、杭州、庆元、西安、兰州等回民聚居地开始增多或出现、这些伊斯兰教建筑虽仍在较大程度上保留着阿拉伯伊斯兰建筑的传统风格,但还是能在其中见其潜借暗引中国传统建筑风格之端倪,有些干脆直接采用了中国传统的布局和木结构手法。元末前后开始出现的这些明显变化,可以说是开了明朝回族伊斯兰建筑大量借鉴中国汉民族传统建筑风格的先声。由于明朝统治者十分重视伊斯兰教,因而清真寺等伊斯兰教建筑,不论在建制规模还是在建制数量上都有大幅度增多。明太祖甚至以登基不久即建南京三山街清真寺及西安子午巷清真寺、并御笔赐字的举动,来表明自己的态度。发展到这一时期,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已基本形成了一套具有本民族鲜明色彩的发展体系,这一体系既有别于阿拉伯伊斯兰教传统建筑发展体系,又有别于新疆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建筑发展体系,它是以木结构、起脊式、大进深及院落布局等特色,同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的部分原有特色构成了巧妙糅合的一种体系。西安子午巷清真大寺(即华觉巷大寺)及云南大理清真寺等都是这种新体系思想的实际体现。到了清朝时期,伊斯兰教及其建筑文化的发展进入了十分亢奋的阶段,回民伊斯兰教建筑在全国几乎随处可见。由于回民多从事商业、手工业、运输业及农牧业等活动,且又多生活在人口相对较多的城镇商贸区、陆水路交通枢纽区及农乡村落区,因而在这些地区往往有回民聚居点。为了宗教活动及生活习俗上的便利,回民们又习惯在聚居点修建清真寺等宗教建筑,以围寺而居而感到方便自在。这些清真寺等伊斯兰教建筑,已不单单再是穆斯林们日常朝拜祷告及欢度“开斋节”、“古尔邦节”和“圣纪节”的场所,它还成了人们交流聚会、传达信息的重要场所。伊斯兰教建筑的进一步普及和其社会功用的进一步增加,给穆斯林们摸索和尝试更实用更方便的伊斯兰建筑提供了更多的条件。到本世纪初时,回民伊斯兰教建筑已完全形成了特有的、成熟的、具有浓厚中国传统色彩的建制系统。这时的建筑,其总体布局多为四合院式,大殿及主要配殿均为大木起脊式斗拱建筑,屋顶也多采用勾连搭,有前卷棚及后窑殿,主体建筑平面则有矩形、十字形、凸字形及工字形等,建材也多选用木砖瓦石等。显然这和阿拉伯伊斯兰教传统建筑及维吾尔族伊斯兰教建筑的区别,要比伊斯兰教初传中国时大得多。当时中国南部出现了许多属于这种建制的回民伊斯兰教建筑,由于战乱频仍,有不少毁于火患。而在中国西北地区,因伊斯兰教苏非派教义与当地封建宗法制盘根错节糅为一体,从而产生了有利于伊斯兰教势力增强和扩张的“门宦制度”,这样就在根本上推进了回民伊斯兰教建筑的发展。楼层式清真寺及教长的高规格陵墓藉此开始出现。

2.伊斯兰清真寺的基本形制

回族伊斯兰教寺庙及陵墓建筑的基本建制组成主要包括:清真寺(礼拜寺)大殿、邦克楼(召唤教民礼拜的高楼)、大门、二门、讲经堂、水房、阿訇办公室及住宅、碑亭、墓祠以及其它一些附属建筑等。其中讲经堂、办公室、住宅、水房等附属建筑多为三至五间开的单层建筑,与其它寺庙、民居几无差别。清真寺大殿属伊斯兰教建筑群中的主体建筑,大殿中的圣龛背向伊斯兰圣城麦加,殿内不供奉任何偶像,因此大殿平面建制比较灵活,一般因材料及结构的限制,多采用凸、凹、十、工等字形或曲尺及六边形等。大殿内悬灯较多以便早晚礼拜,圣龛左侧设有宣礼台。大殿多为起脊式“勾连搭”木结构建筑。全殿一般由三部分组成:殿前为卷棚供教民在此脱鞋进殿,殿中为礼拜之所,殿后一般是后窑殿,它由圣龛、宣礼台等部分组成。有的不设后窑殿而直接在殿后墙上开一圣龛。殿前、殿中及殿后一般各有起脊式屋顶勾连在一起,从而组成长殿整体。这三部分有时面阔相等而进深不同。通常殿前阔三、五间,进深一、二间,殿后二间左右,而殿中则往往数倍于殿前、殿后,因此常以多个“勾连搭”屋顶连为一体。屋顶多用歇山,南方因左右多设封火山墙故为硬山者较多。后窑殿形制变化灵活,造制也比殿中更为华丽,它多为二、三重檐歇山顶式攒尖顶,也有三数层塔状建制的。邦克楼又叫唤礼楼,在回族先民时期曾做成砖砌圆形塔状建制,广州怀圣寺的邦克楼“光塔”就是如此。后来有其它建制出现,其中有的是利用大门高度在大门顶上加建塔楼,如泉州、杭州清真寺大门上就建有五层高的木塔邦克楼。清代西南及西北甘肃、青海、宁夏一带的不少清真寺也是如此。邦克楼多为木构或木砖混构。清朝时期,统治者对邦克楼高度曾有限制,于是后来建的邦克楼高不过二三层。以后随着钟表的普及,教民礼拜无须让人在邦克楼上召唤,这样邦克楼几乎失去功用,好多清真寺干脆就不设置邦克楼。大门,在回民伊斯兰建筑早期,多采用典型的阿拉伯伊斯兰建筑式样,即大门之外复有更大的大门笼罩住,后来则更多地采用大式大木结构建成的大门。大门常有三五开间,大门上起建数层木塔式邦克楼,而大门前又常用前檐柱作为木牌枋三间,施有八字墙及斗拱等。这种大门在甘肃及西南迤西一带多见。此外也采用与其它宗教寺庙或王宫的大门相同或相近的建制,有时在大门前设有牌楼或木或石。回族墓祠一般也有独特之处,甘肃、青海及宁夏一带的回族墓祠大都为起脊式建筑,与维吾尔族多用的圆拱顶式建筑不同,在建制上多沿用我国传统的前堂后寝建制,前堂多用卷棚顶,后寝则用攒尖顶。较简单的则只用六角或正方形攒尖顶建筑,一般地采用斗栱及重檐的做法,如大拱北(指陵墓)就多用重檐屋顶的做法。墓祠建筑在回族中不像在维吾尔族中那样有太大的发展。

3.清真寺建筑的技术与艺术特点

在具体做法上,回族伊斯兰建筑也有自己的灵活度。在起脊式木构中,常使用减柱移柱的方法,以此来加大内部空间,尽量避免立柱太多妨碍教民视线的现象。在梁架上大量使用悬梁吊柱,垂柱头上施有各种花纹。民国期间,有许多寺的大殿梁架接受了基督教堂的一些影响,将屋顶山面前置,使原来的正面侧置两边,大殿一般结构则仍采用旧有的梁柱式结构,这种做法以西北甘肃、宁夏一带居多。因斗拱大量用于起脊式建筑,所以变化也较多,一般斗拱做法多与当地做法无二致之处,唯有西北西南一带邦克楼上的斗拱变化稍多。北方的清真寺斗拱多采用明清流行做法,而甘肃、青海及宁夏一带则多采用另两式:其一是采用早年如意斗拱,其前斜出而后尾不斜出。其二是斗拱平面四方相等。邦克楼常设于全寺中轴线上的大殿前方,高不过二三层,平面为六角形,直径约为一二间左右。回民伊斯兰建筑中的窗棂类小木作也很精巧别致,这在西北很明显。藻井常用于圣龛前面,常以木板镶拼成圆及多角形,有的在天花正中做成小藻井,有的则利用亭子顶部结构做成藻井式样。天花板多用于后窑殿或墓祠后殿部分,一般天花板多施以各种花卉纹样或阿拉伯经文美术字。圣龛在回族寺庙中,多用小木作“佛道帐”的办法来处理,龛形变化较多,有极少数甚至以传统的神牌来代替圣龛。一般常见的是在后窑殿西墙上开一龛窟,然后内外装板或木牌楼,板上常施有阿拉伯文字或卷草花卉纹样,在正中部分则以木板做成龛状物,然后在龛内用阿拉伯文字组成各式图案,有的采用木面本色,有的采用红底贴金花。回民伊斯兰建筑一般喜欢将砖纹及其本色露在外面,而且常以砖来砌制图案花纹,有不少寺院及墓祠多用磨砖对缝的做法,而且常雕以各种花纹,磨砖照壁更是常见使用,照壁一般多用在大门前。在瓦作处理上,常将花纹卷草塑制在正脊、大吻、走兽、套兽上,偶有琉璃做法使用了些兽形塑制。出于经卷上主张的朴素简洁的说法,回族寺院一般不施彩画,甚至木面也多用本色。但也有一些施用非动物题材(主要是植物)的彩画。华北地区常用青绿彩画,西南地区多为五彩彩画,西北一带多用蓝绿点金。虽然一般寺庙都遵循装饰上不用动物题材的伊斯兰教戒律,但到近代以后,人们也可以在一些清真寺建筑中找到一部分动物性的装饰。如有不少寺的大殿屋脊上带有吻兽,石碑下有玄武(龟跌)甚或还刻有螭首纹样。

下面我们简要地介绍几个典型的回族伊斯兰教建筑。

福建泉州市的清净寺。清净寺是我国现存的最早的伊斯兰教寺院之一,它与杭州凤皇寺及广州怀圣寺并称为中国三大伊斯兰教古寺。清净寺始建于回历四百年,即北宋大中祥符二年(1009),据传主建者为伊斯兰教主教兹喜鲁丁,此后几经修葺。全寺占地约10亩,仿叙利亚首都大马士革伊斯兰教礼拜堂的建制形式,规模宏大,形观壮丽。现存有寺门、奉天坛及明善堂等主要建筑。寺门建筑完全采用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的建制风格,高约20米,宽4.5米,为绿色花岗石砌制。其进深分为外、中、内三层,外、中两层上部,筑有巨大的青色圆形穹顶,内层上都作纯圆形穹顶。外、中、内三层有机联系,构成了一个独具特色的多层次尖圆形拱顶大门。圆拱顶盖上有一平台,名曰望月台。台三面筑有回字形垛子,形似古城楼上的城堞。望月台可兼作邦克楼。进门后右转即到了大殿,为浅褐色花岗石砌制,面阔五间,进深四间。殿内共有十二根立柱,大殿平面为凸字形,其圣龛北向西北方(这与其它寺不同)。进大门东侧原有祝圣亭,亭已塌毁,现仅存石阶数级,事壁嵌立巨碑两方。明善堂在奉天坛也就是大殿的北面。现存有一座清代中国传统风格的两进式砖木结构建筑。这是斋月期间,教民们用以净修的内室。堂前置一北宋精雕石制香炉,重约数百斤,高约达8尺。堂壁上嵌有许多宋元时期的阿拉伯文石刻。泉州清净寺从总体上看在较大程度上保留了阿拉伯伊斯兰教建筑的传统风格。

陕西省西安市华觉巷大寺。华觉巷大寺又称子午巷大寺或东大寺。它建于明洪武年间,该寺以其平面规模长度很长而著称全国。它的平面主要分为前、中、后三部,以省心楼后的三道砖门及砖照壁式砖墙分隔开。主要建筑为一座大殿,狭长的平面通过大门、二门、三门、木石牌坊、水池及省心楼等来打破格局上的单调。大殿位于三座门之后,它是一座七开间的、带有后窑殿的歇山单檐前后勾连搭建筑,檐下施有两跳重昂斗拱,平面呈凸字形,天花板及梁枋斗拱施有团花彩画,其后窑殿制作精巧细致。大殿前部是外院,设有办公、会客处及水房、省心楼等。省心楼居全院正中,为八方两层三重檐带斗拱的亭状结构建筑,它是前面三段院落的重点,高达二层,大概是该寺的邦克楼。楼左右两侧各有厢房五间,均带有前廊。大寺的前院广阔,最前面设石牌坊三间,稍往后,甬道两侧各立砖砌碑龛两座。再往里走就到了一座三开间的木结构牌楼大门,高达9米,飞檐翘角,琉璃瓦顶,造制精细。进大门西行,过穿堂就是第二院,院内建有高大的石牌坊一座,两侧各竖冲天雕龙碑一通。再朝前(西)走,进入第三院,入口处是一座面阔三间、进深两间的殿堂,该院正中就是上述省心楼。继续往前走过三连门,就进入全寺最大的院落——第四院,前述大殿就坐落于此。整个华觉寺坐西向东,平面呈长方形,南北宽50米左右,东西长约250米,建筑面积约达4000平方米,远远看去,院落、殿堂、楼牌,亭台起伏错落。西安华觉寺可以说是回族伊斯兰教建筑实现中土化改造的一个典范。

下面我们再来看一座回族伊斯兰教陵墓建筑甘肃临夏大拱北。坐落于甘肃临夏城西北山脚下的“大拱北”,是逝于清代的回族伊斯兰教长祁静一的陵墓。该拱北(墓祠)的特点是:有中轴线,四合院格局,起脊式结构。其规模相当大,仅附属建筑(含祁静一弟子的拱北)就有七、八座之多。大拱北的主要建筑包括拱北、礼拜殿、客厅、客房、后园、阿訇及学生住宅等。其大门分东面、西南两处。拱北本身先砌八角形砖墙,砖墙全为磨砖对缝,砖墙上相继起了三重八角形重檐,并施以与灰砖对映的红褐色,重檐内以露明的梁枋作花饰。拱北墙上及照壁墙上施有雕砖。拱北内墙以雕砖手法做成几段照墙心,其外围墙则于须弥座束腰之上分成花纹不同的若干间。进大门处迎面立有一座砖照壁,照壁中心施有大菱形图案。大拱北前右隅另有一座三合院拱北。该拱北是一座重檐带斗拱式墓祠建筑,其下檐为方形,上檐为六角攒尖顶。其它附属建筑均不及大拱和三合院拱北引人注目。我们从大拱北建筑上可以看出,回族伊斯兰教陵墓建筑也明显带有中国传统建筑的风格,这同新疆维吾尔族伊斯兰教陵墓建筑麻扎有着鲜明的区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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