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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制约因素

 

中国少数民族建筑文化不是在纯净无扰的状态下发展起来的,而是在一种充满限制阻碍及催逼促进的环境氛围中步向成熟的。具体地说,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发展在本质上取决于一系列制约因素。由于中国各少数民族具有各自不同的发展历史、文化背景、生活环境、价值取向、审美情趣及经济基础,因而他们各自的建筑文化所承接的制约因素不管在数量、种类上,还是在作用程度上都存有一定的差异。正是由于这种情况存在,中国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发展才呈现出一种非平衡性及非一致性的态势。因此可以说,中国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在形式内容、风格特色及呈现状态等方面存在较大差异并不是偶然的。虽然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在具体的发展过程中,各自经受着不尽相同的制约因素的作用和影响,但是由于不同建筑文化仍会有内部质的规定性方面的相同或相近,因而它们存在着许多共同的制约因素。从中国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史来看,制约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的重大因素,起码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自然地理环境的制约

这一因素在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是十分重要的,各少数民族建筑的地域色彩及建制风格特色,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是因该因素的差异而不同的。自然地理环境因素具体地说包括地理地势、天气气候及自然资源等方面的情况。由于我国地域辽阔,因而其资源分布及气候分布都有明显的局部地域差异。南方与北方不管在地理地势、天气气候上,还是在自然资源上都有极大的不同,而同是南方或同是北方,其内部各自又有许多不同,这些情况最终导致了不同的少数民族在建筑文化发展上所形成的区别,也导致了同一少数民族因生活于不同地域而在建筑模式上产生的区别。

我国北方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与南方少数民族生活的地区相比,地理地势比较高峻,气温较低,降水量较小,昼夜温差较大,林木草植资源相对较少。这种客观现实在很大程度上迫使北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走上了不同于南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发展道路。从北方少数民族建筑的一般特征看,北方少数民族建筑大多以砖石土木为主要建筑用材,建筑物墙体显得厚实重大,建筑物一般配有宽敞的庭院(这和北方地广人稀有关)。而南方少数民族建筑,在建筑用材上以林木竹草为主,建筑物墙体显得轻薄简洁,这在云南等省区的少数民族聚居地显得尤为突出。生活在南方北方过渡区的少数民族,其建筑兼具南北两方的特点。生活在青藏高原的藏族,因为其地势属全国海拔最高处,地势高陡险峻,终年气温较低,降水少昼夜温差大,林木稀少,石材丰富,所以藏族人民因地制宜发展创建出了颇能代表藏族建筑文化特色的建筑——藏式碉房,这种建筑为石构方形平顶楼层建筑。生活在南方云南等省区的傣族,因为其生活的地区大多属低海拔、高气温、多降水、林木草植非常丰富的地区,所以傣族人创制出了十分符合当地生活实情的傣家“竹楼”。这种建筑以竹木草植为主要建筑用材,属南方典型的干阑式建筑。生活于北方新疆、甘肃、宁夏及青海等地的回族受当地自然条件及汉族建筑文化的影响,建制了风格朴实厚重的汉式建筑;而生活于云南等南方省区的回族则建制了具有南方少数民族及汉族建筑风格的居宅建筑,这些建筑不像北方建筑那样厚重踏实。同是生活在新疆,南疆与北疆维吾尔族的建筑就显示出明显的差别。由于南疆气温高、风沙大且又干旱少雨,林木草植也不丰富,南疆维吾尔族的民居建筑便大多为平顶土木结构建筑;而北疆气温较低,降水较多,林木草植相对丰富,因而北疆维吾尔族的民居建筑大多为坡顶砖石土木结构建筑。

(二)宗教信仰的制约

这一因素在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从中国各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的事实来看,每种或每次宗教观念的勃兴都给他们建筑文化的发展带来了巨大的影响。这说明人们关于“宗教是建筑发展的重要动力”([英]帕瑞克·纽金斯《世界建筑艺术史》)的看法是有一定的合理性的。

维吾尔族曾是一个有着多种宗教信仰的民族。在摩尼教与道教时期,维吾尔族先民在他们的居住地修建了许多摩尼教寺院及道教宫观;在佛教盛行时期,维吾尔族先民修建了许多佛教寺院以及为数不少的宏伟壮观的千佛洞石窟建筑;到了伊斯兰教盛行时期,维吾尔族宗教建筑更是得到了突飞猛进的发展,南北疆各地修筑的既具阿拉伯伊斯兰教传统建筑色彩,又具维吾尔族乡土特点的清真寺庙及陵墓“麻扎”建筑,可以说是不胜枚举。

在回族建筑文化中,由于回回民族在生活地域上的“大分散小聚居”特点的存在,因而回族民居建筑在建制上基本等同或接近于当地汉族与一些少数民族的建筑建制,这使得回族民居建筑体系很难以一种独立发展的、具有本民族特色的姿态而展示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回族的伊斯兰教建筑以其突出的发展成就独居回族建筑文化的主体地位。就像伊斯兰教在回回民族的孕育和产生中起过非常重要的作用一样,它在回族建筑文化尤其是其宗教建筑文化发展中所起的作用也是十分重要的。在伊斯兰教初入中国之时,回族先民们营建了一些较大程度保留和承继阿拉伯伊斯兰教传统建筑特色的宗教建筑,如广州怀圣寺、福建泉州清净寺及广州桂花岗伊斯兰教大师斡葛斯陵墓等等。随着伊斯兰教影响的进一步扩大及穆斯林数量的进一步增多,回回民族开始构筑属于自己的伊斯兰教建筑体系。他们通过对汉民族传统建筑文化成果进行广泛的吸收和借鉴,又通过对伊斯兰教传统建筑风格的接纳和消化,从而营建出了既具有回族个性特点,又具有汉民族传统寺庙特色的伊斯兰教建筑体系。在这种建筑体系影响下,回族穆斯林相继修建了南京净觉寺、云南大理老南门清真寺、成都鼓楼街清真寺、郑州市清真寺、北京牛街清真寺、天津南大寺、西安华觉巷清真寺、兰州桥门街清真寺等一系列著名清真寺。

在藏族建筑文化中,虽然藏民族独具个性色彩的碉房建筑在其建筑文化史中占据了较重要的地位,但是真正使藏族建筑文化光耀世界的似乎当属地的宗教建筑。在历史上,由于藏族人普遍信仰土著宗教——苯教,所以修建了不少苯教寺院。佛教传入藏区后,与苯教进行长期斗争而最终取得胜利,从而使佛教建筑大量涌现出来。最初的佛教建筑都具有印度佛教建筑的浓厚色彩,后来随着佛教在藏区的中土化改革的实施和完成,一大批颇具藏族建筑特色且又带有汉族建筑风格的喇嘛教(藏传佛教)寺庙塔院建筑陆续诞生出来,其中西藏的布达拉宫、哲蚌寺、大昭寺、色拉寺、萨迦寺、十万佛塔白居寺、甘丹寺、扎什伦布寺,甘肃的拉卜楞寺及青海的塔尔寺等可以说是驰名中外的寺庙建筑。在南方傣族等少数民族地区,信仰宗教的少数民族也修建了不少寺庙建筑,如白族的大理崇圣寺三塔、宏圣寺塔等,另外云南圆通寺、筇竹寺也可说是少数民族和汉族合作的结晶。足见宗教信仰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所起的作用是巨大的。

(三)经济状况的制约

所谓经济状况,是指少数民族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既在相当大的程度上标示出一个社会文明进步的优劣急援,又在不可忽视的程度上制约着该社会建筑文化的发展,这一点对于少数民族来说也不例外。

当一个社会的生产力发展水平处于较优异的状态时,无疑该社会的经济发展水平是相对较好的,相反则是较差的。在历史上,由于我国各少数民族受各自的生活环境、生活传统及发展历史的制约,因而他们的生产方式及生产力发展水平大多互不相同。这种事实上的不同,首先导致了各少数民族经济发展水平的不平衡,进而导致了他们建筑文化发展的不平衡。从总的方面看,由于南方各少数民族受自然条件及传统习俗所限,大多从事定居农业生产活动,因而他们得以依借最适合建筑文化发展的定居性这一优势来营构自己的建筑体系;相形之下,由于北方少数民族大多生活在不太适于精耕细作的高原畜牧草原地区,因而他们一般多从事非定居性或半定居性游牧游猎生产活动,这无形中给北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发展或多或少地带来了一种局限性。南北的这些差异,最终导致了历史上各自不同的建筑文化发展态势。对南方少数民族来说,虽然有相当长一段历史时期处于刀耕火种发展阶段,但是现有的考古材料却足以证明,他们在历史的早期便通过营构原始宫殿及井干干阑式建筑而踏上了建筑文化的发展道路。而同在此时,北方游牧游猎少数民族则大多只忙于营构游动3性生产活动所必需的毡帐类居室建筑,及至过渡到半定居与定居生活状态后,宫室屋宇建筑才较多地出现。虽则如此,但是南方北方少数民族在走上各自建筑文化发展的正式轨道之后,却都创制和营造出了相对成熟的,具有鲜明民族特色的建筑实体,如南方白族的“三房一照壁”式建筑,傣族、景颇族及哈尼族的干阑式“竹楼”,彝族和哈尼族的土掌房,壮族的麻阑建筑,水族的吊脚楼及侗族的鼓楼等;再如北方藏族的碉房,蒙古族、哈萨克族的蒙古包,维吾尔族的土木平顶屋等等。这些建筑实体的出现,既反映了少数民族经济生活的特定状态,又为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蓬勃发展提供了一种具象化的说明。在少数民族宗教建筑崛起的过程中,经济发展水平所产生的制约作用也决不亚于对土掌房、碉房等所产生的制约作用。种种历史迹象表明,历史上某朝某代经济健康发展及社会开明之时,往往也是少数民族宗教建筑堂皇出现之时。回族伊斯兰教建筑、藏族喇嘛教建筑等等大都在社会经济发展的良好时期,大幅度地以宏大的规模、华贵的质量脱颖而出。

经济状况对建筑文化发展的影响的确是不容忽视的。即便是同一建筑品类,由于所处的社会发展地域不同,其建制结局也有程度不一的差异。以毡帐类建筑为例,在藏族与蒙古族建筑文化中,毡帐作为一种较特殊的建筑实体,为这两个游牧民族提供一种同样实用便利的流动性居处方式,但是由于藏蒙两个民族在经济发展水平上存有一定的差别,因此藏族牧民的毡帐就不可能像蒙古族的毡帐——蒙古包那样在用材、结构、形观、装饰等方面做得那么考究和精细,而只求得简洁、质朴、实用,仅此而已。在历史上,由于各少数民族中也存在着代表着人们不同经济地位的等级制度,因此同一建筑实体品类在贵族阶层与贫民阶层的呈现结局也是大不一样的,这种不一样最突出地反映在建筑物的建筑规模、用材、装饰、配制及质量等方面。过去,藏区活佛的毡帐大到可以容纳数百人乃至上千人,其用材讲究,装饰华丽,配套设施一应俱全;与此相反,一般牧民的毡帐则狭小低矮、简陋粗糙。同样,藏区王公贵族住的碉房大多也是三四层以上石作楼房式建筑,这些建筑一般配有宽大的庭院及齐备的附属建筑;贫苦农牧民则只能住一两层的简陋碉房。可见,不同的经济状况带给人们享用建筑的品级和机会是不同的。

由于经济状况的好坏和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水平有着直接的关系,按照“科学技术是第一生产力”的说法,我们完全可以有理由认为,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水平的高低从根本上受制于少数民族科学技术发展程度的优劣。新中国成立以前,大多数少数民族地区由于在科技文化上处于一种缓慢发展甚至蛮荒停滞状态,因此其建筑文化的发展是不显著的。五十年代以后,随着科技的飞速发展,少数民族地区的经济状况有了日新月异的改善,因而其建筑文化的发展也是引人注目的。如今,少数民族建筑不管在建筑规格、建筑用材上,还是在建筑装饰和质量上,都与过去不能同日而语。

(四)社会政治因素的制约

这里所谓社会政治因素,主要是指少数民族社会所处的不同历史阶段的社会政治制度及社会军事政治局势。作为社会上层建筑范畴的一个极其重要的组成部分,社会政治及社会时局有其不同的外化呈现格式,因此,不同的社会政治时局及其呈现方式,对少数民族建筑文化施加的影响是截然不同的。和平福顺开明通达的社会政治时局往往会给建筑业的蓬勃发展带来一种好的机遇;而战乱频仍恐怖黑暗的社会政治时局带给建筑界的往往是萧条和危机。

从全局看,社会政治时局对少数民族民居建筑发展施加的消极或积极作用,似乎不如它对少数民族宗教建筑发展施加的作用那么巨大那么明显。在历史上,由于宗教常常被作为统治阶级压迫和统治人民的一种重要辅助工具,因此统治者对于宗教及其重要的衍生物——宗教建筑是非常重视的。在藏区有相当长的一段历史时期,社会政治与宗教信仰甚至形成了一种交错融合——即所谓的“政教合一”,于是形成了喇嘛教活佛既是宗教头人又是社会的实际当政者和当局者的局面。其结果是,大型的喇嘛教寺院既是宗教信徒们拜佛的圣地,又是执政者处政议事的行政公署,藏区的著名寺院布达拉宫、扎什伦布寺等都曾是典型的宗教圣地和执政公署。由于实行政教合一制度,其相应的宗教建筑的建设,不仅是合法的而且是受到推崇的,藏区为数众多的寺院塔庙建筑都可说是这种特殊的社会政治时局的特定产物。与此类似的情况,在其它少数民族中也曾出现过。在现代史上,西北回族穆斯林地区由于曾存在着颇具政教合一意味的“门宦制度”,因而使回族伊斯兰教寺院及陵墓建筑在数量和规格等方面都有较大的发展。蒙元时期,由于伊斯兰教开始在维吾尔族社会生活中占据统治地位,因而传统的摩尼教及佛教势力受到了毁灭和抑制,摩尼教和佛教寺院塔庙建筑或被拆毁或被改制,而伊斯兰教建筑则土木大兴、日益增多起来。在清朝时期,回族伊斯兰教清真寺庙建筑的建设在一些地区受到了执政当局的干预,其中一个典型的例证就是,当局禁止回民穆斯林把清真寺邦克楼(一种召唤信徒礼拜的高式塔楼)修筑得太高,甚至命令将过去修筑的高层邦克楼拆至二三层。可见社会政治时局对少数民族宗教建筑的影响是巨大的,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它与少数民族民居建筑的建设无缘无涉。在南北朝时及元明时期,由于时政的关系,民族大融合与大迁移成了一种司空见惯的现象,这种融合与迁移导致了各民族传统建筑文化在不同范围不同程度上的互溶互渗,从而大大推进了各民族民居建筑的发展。在藏区民居建筑发展史上,人们虽然出于对自然环境及生活传统的考虑,从而发展和创制出了藏族的特色建筑——碉房,但从另一方面看,这种建筑的特殊建制更是受到了藏区社会政治时局的影响。过去,由于藏区长期战事不断,使得人们在建造这种固定性居宅时,不得不考虑它的坚固性及抗敌御战能力。因而人们在建制选址时,多选择依山傍势的有利地形,在用材上多选择厚重坚硬的石料,在具体营构上,努力把它建成如同碉堡城堡的形制。人们之所以要把这种典型的藏式石构平顶楼层建筑称作“碉房”,是和藏民族这种客观的建筑意向及建筑举措分不开的。

(五)文化传统与交流的制约

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在发展过程中,始终不能摆脱开本民族固有的文化传统及与不同民族(包括国外民族)进行文化交流的影响而去孤立地发展。在某种意义上说,文化传统与文化交流带给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影响是巨大的。在文化传统中,历史既定形成和传承下来的少数民族哲学时空观念、道德伦理思想、科技文明手段、宗教意识观念、民间民俗文化意识心态及传统建筑模式,建筑意识等,共同构成了一个制约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的重要因素,而上述这些构成因子对于建筑文化施加的影响之大小是不同的。文化传统在更多的情况下,是通过一种形而上的观念形态与一种形而下的物质参照相结合去交互作用于少数民族的建筑活动的。

例如,在内蒙古东南部地区,人们可以见到一种形观完全雷同于蒙古包的圆柱体圆锥顶住宅,但它与蒙古包有着较大的区别。首先,它是一种不可拆迁的定居性建筑;其次是它不像蒙古包那样以毡布木条及绳索作为建材,而是用砖石土木作为主要建材。这种固定式“蒙古包”建筑,是生活在与汉族毗邻的内蒙古东南部地区从事定居农牧业生产的蒙古族人营构的居宅。这种建筑的出现,在相当大的程度上似乎要归因于蒙古族游牧文化传统的综合影响。

文化交流对于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的影响,主要通过少数民族与汉民族之间、少数民族与少数民族之间及少数民族与国外民族之间的多方面交流来实现。一般来说,商贸文化交流、宗教文化交流、经济科技文化交流、民族艺术文化交流等对少数民族建筑事业的影响比较大。从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过程来看,汉民族建筑文化对其产生的推动和促进作用是十分引人注目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前文的述论中获得清楚的认识,此处毋庸赘言;少数民族除了与汉族有密切的建筑文化交流外,其内部各民族之间的交流也是十分广泛和密切的。例如,在历史上由于藏蒙两个民族在宗教文化等方面交流频繁,双方从对方那里学到了不少建筑方面的新知识。位于今天内蒙古包头市东北的蒙古喇嘛寺院建筑——五当召,可以说是蒙古族人对这些新知识实施的一种典型实践。五当召始建于清朝康熙年间,整个建筑依山借势,采用典型的藏式平顶方形楼体(碉房)结构。又如,在南方纳西族民居建筑中,纳西族通过以往同白族、藏族的商贸交流,吸收了白族民居“四合院”及“三坊一照壁”的建筑特点,采纳了藏族人的一些建筑形式,据说“蛮楼”就学自藏族。在与国外阿拉伯及波斯穆斯林民族进行的宗教文化及商贸文化交流中,维吾尔族人学到了典型的阿拉伯伊斯兰民族的建筑风格与手法,从而建造出了一大批伊斯兰教建筑。由此可知,文化传统与文化交流同少数民族建筑文化发展的关系是十分密切的。

 

三、特点与趋势

 

中国少数民族建筑文化,经过漫长的发展历程形成了独具特点的建筑体系。从其体系的内部构成来看,中国少数民族建筑的一般特点及一般发展趋势,大致可以归纳为以下几个方面。

(一)建筑选址与结构布局

在我国,不管是南方少数民族还是北方少数民族,对于建筑的选址择基都尤为重视。由于在历史上,少数民族地区长期牌战事纷扰、械斗不断状态,因此,人们对于建筑的御战出防攻性能不得不予以特别的考虑。在多山多岭地区,少数民族大多选择依山借势及居高临下处建房扎舍。比如北方的藏族就喜欢在山坡高地处建制碉房或寺庙,而南方的苗族、侗族等少数民族也更喜欢在高坡山地筑房建寨。在草原平川地区,少数民族基于无险可守、无势可依的实情,则选择水丰草美处建舍立屋,而将建筑的防御优势寄托在屋舍自身及其附带建筑设施上。由于受本族宗教观念及汉民族风水意识的影响,有不少民族在建房选址时常常要进行占卜问卦仪式。

少数民族建筑的布局和结构一般也比较灵活多样。除大多为规制不一的矩形平面布局外,更有平面圆形布局,如蒙区蒙古族建筑均为圆形平面布局。在建制结构上,除井干式平房院落结构外,还有许多少数民族都喜欢采用空间高上方向发展的楼层式建筑,如南方少数民族的干阑式竹楼、土掌房以及北方藏族的碉房、维吾尔族的平顶土屋等都可视为楼层建筑。

(二)建筑用材与建筑装饰

由于南北方少数民族所处生活地域的气候状况及资源情况区别较大,因而在建筑用材上存有不同的选择取向。南方因气候炎热,树木草植丰富,因而在建房时多以林木竹草为主要建材;而北方则因气候寒冷林木草被稀少,所以在建房上更多的是以砖石土木为主要建筑用材。由于取材不同,因此南方少数民族的屋宇建筑大多墙顶轻薄、构制简练;相比之下,北方少数民族的建筑大多墙厚顶实,构制繁重。

在少数民族建筑中,民居建筑的装饰一般不如宗教建筑的装饰那样精巧细腻。在南方一些少数民族中,由于受旧有的英雄崇拜或图腾崇拜的影响,人们喜欢在屋舍内外施置各种饰物,尤其喜欢在以兽类或一些崇拜物作为装饰物。例如南方纳西族一些民居的梁头画有麒麟,有的则画有狮子头,也有不少民居屋头上施有悬鱼饰物。南方还有一些少数民族喜欢在屋宇建筑上布施山水风景及人物花草图案;也有一些少数民族常常在房头屋檐下悬挂动物野兽的头颅,以此来显示自己狩猎的勇气和实绩。在北方穆斯林民族中,一般不以人物动物为建筑装饰题材,而以花草树木、几何图形及阿拉伯经文美术字为装饰题材,这种特殊的装饰选择和伊斯兰教不设崇拜偶像的宗教仪轨有关。

少数民族建筑发展进入到现代阶段后,其建筑选址、布局结构,建筑用材及建筑装饰等均出现了新的发展趋势。现今人们选址布局大多以实用方便为目的,选材及装饰也以迎合时代时尚为主。由于社会时局的祥和平安,人们无需考虑建筑的防攻御战功能,而更多地考虑建筑是否符合人们生活起居的实际需要。随着新技术新工艺及新材料向少数民族地区的传入,人们认识到了采用这些新东西的益处,于是水泥钢混结构以及现代室内室外装潢被广泛应用于少数民族建筑中。从总的方面看,似乎可以认为中国少数民族建筑的发展正呈现出一种缓慢地向中华民族建筑主体体系靠拢的趋势,但是其个性色彩不可能在短时间内失去存在,这一点在藏族及维吾尔族等民族的宗教建筑上表现得尤为突出。由于各少数民族对于现代文明的感知和接受程度不尽相同,因此各种风格特色的有机融合与自然归并将是一个漫长的历史过程。虽然我们偶尔也可以在一些少数民族地区看到一些颇具现代建筑特点的宗教或民居建筑,但它们还不足以代表其民族建筑体系的全部,因此我们或话有理由相信,少数民族建筑必将继续以其特有的形式和内容在中华民族建筑文化中大放异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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